特樂通(Telecomsquare)手機租賃與同意條款

由行動語音通信營運商用戶等對身分認證法等的部分修訂法,以及於 2008 年 12 月 1 日所生效的防止不當使用行動語音通信服務(2008 年第 76 號法令),因此手機終端出借人將被要求更加嚴格確認使用者身分認證,並建立和維護此種身分認證記錄。

有關防止不當使用手機修訂法資訊 (PDF:238Kb)
*租賃合約由客戶與特樂通股份有限公司(Telecom Square, Inc.)簽訂

條款與細則

申請特樂通租賃手機前請仔細閱讀下列協議,並同意條款與細則以繼續進行您的申請程序。

我已閱讀上述合約條款,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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